3只宠物狗常州追咬孕妇胎停,狗主人冷漠旁观维权难


2025年6月3日,常州武进区一名孕妇在小区内遭遇三只未拴绳宠物狗追咬,电动车侧翻,大腿被抓伤。肇事狗主人全程目击却未有效制止。这起事件迅速升级:孕妇在接种狂犬疫苗后发现胎儿停止发育,最终被迫流产。孩子“好不容易才怀上”,孕妇近期的再次发声,揭示了其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创伤,以及维权困境。

狗主人仅提出八千至一万元的赔偿方案,孕妇拒绝后于7月10日提起诉讼。然而,前黄法庭自7月25日收到材料,截至9月21日仍无实质性回复或通知,仅在9月11日组织了一次无果的调解。这场从宠物伤人到生命逝去,再到司法程序迟滞的悲剧,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漠视,更是对宠物管理法规、司法效率和社会道德底线的严峻拷问。

狗主人对宠物的放任,直接酿成了这场悲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,动物饲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未拴绳的犬只在公共场所追咬孕妇,其行为已明确违反城市养犬规定。狗主人提出的低额赔偿方案,以及事发时的冷漠旁观,不仅暴露出其法律责任意识的缺失,更触及了社会道德底线。在极端情况下,如造成重伤或死亡,狗主人甚至可能面临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。

孕妇胎停的悲剧引发了狂犬疫苗与胎儿影响的讨论。医学专家普遍认为,狂犬疫苗属于灭活疫苗,不含活病毒成分,不会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,对孕妇和胎儿是安全的。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疾控中心均建议,孕妇暴露于狂犬病风险后应及时接种。因此,胎停与狂犬疫苗之间缺乏直接的医学因果关系。然而,在法律实践中,受害者需举证证明胎停与狗咬伤及疫苗接种存在关联性,这无疑增加了维权难度。

此案维权之路的艰难,司法效率迟滞是关键症结。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结,普通程序为六个月。本案自法庭收件已近两月,却无实质进展,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的“审判流程管理”和“审理时限”要求形成鲜明反差。法院拖延再审审查已被最高法通报为违法行为,并有延长审限的典型案例警示。司法程序的迟滞,不仅加剧了受害者的精神痛苦,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。司法机关应加快审理,避免“迟来的正义”演变为新的伤害。

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部分宠物主人责任感的缺失,也暴露了当前宠物管理法规执行中的困境。许多城市有养犬条例,但执法难、举证难、监管空白等问题普遍存在。同时,司法机关的效率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也需提升。我们呼吁,社会各界应共同推动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共识,司法机关应以更高效、更公正的姿态回应民生关切。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,让悲剧不再重演,让正义不被等待。唯有如此,方能弥合个体伤痛,重塑社会信任。